軍哥說新聞丨金陽“8.21”山洪事故:又有人敢瞞報、謊報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 全媒體評論員 張軍 視頻 王玨
人命關天竟然還有人敢瞞報、謊報。
(資料圖)
四川省涼山州金陽縣“8.21”山洪災害發生后已接近10天,搜救工作依然在進行中。因為除了已發現的4人遇難,還有48人失聯。說是“失聯”,其實是我們還存有一絲僥幸,希望發生奇跡!
造成這一嚴重后果和被動局面的除了天災還有人禍。
農民工的命也是活生生的人命啊。
8月21日凌晨,金陽縣受短時強降雨影響暴發山洪,彼時位于下游的高速路項目工地內還有201人。由于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值班人員在接到預警后,并未按照要求及時組織人員避險轉移,造成多名農民工遇難和失聯。
今日(8月30日)上午,四川省政府召開“8.21”山洪災害重大人員失聯調查處置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隨著搜救和核實工作的不斷深入,發現項目施工企業上報失聯人數存在疑問。調查取證已發現,沿江高速金寧一標段項目部及勞務公司劉某等5人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未能及時組織人員轉移避險,這已鑄成大錯。可讓人沒想到的是,在多名人員失聯后,項目相關負責人竟然還瞞報、謊報失聯人數,這是錯上加錯、一錯再錯。
山洪傾瀉之下,山區地勢復雜,營救窗口極為短暫,明目張膽的瞞報、謊報,可能將直接影響營救指揮部對救援形勢的研判與投入,導致失聯人員得不到及時營救,造成更大規模的人員傷亡。
為了頂上的烏紗,為了減輕罪責,竟敢如此漠視生命?竟敢如此挑戰法律法規?是吃了熊心豹子膽,還是良心被狗吃了?
刑法早就明確規定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車之鑒,尤未遠矣。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事故中,最終調查報告顯示,這次事故在不同階段瞞報139人,多人因此被調查問責;前段時間,山西代縣精誠礦業礦工死亡瞞報事件被媒體曝光,公安機關目前已依法對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都表明了事故面前不容僥幸心理,法律絕不向瞞報、謊報低頭。
漠視生命、蔑視法律,不可饒恕!今天是七月半中元節,你們這些人就不怕這些冤魂找上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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