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31個省級分行今日集體掛牌,實探京滬兩地
中國人民銀行機構改革迎來新進展!
8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儀式。當天上午8月18日8時18分左右,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的揭牌儀式正式開始。記者在現場看到,新的標牌已經掛出,分別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原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的標牌仍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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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時,《國際金融報》記者在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門前看到,新掛的三塊標牌分別為“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新門牌已揭曉。李若菡攝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方微信消息,中國人民銀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5個計劃單列市分行和317個地(市)分行于今日掛牌。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加掛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區分行加掛分行營業管理部牌子。至此,施行20余年的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制度正式謝幕,省分行制度重回歷史舞臺。
省分行制度正式回歸
時隔二十多年后,省分行制度正式回歸。
1997年,黨中央、國務院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的通知》,央行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銷。1998年,人民銀行省分行正式改設為上海、天津、沈陽、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九個大區分行和北京、重慶兩個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同時,在各個區域的中心城市,即不設分行的省會城市和原市、地區分行設置中心支行,在縣(市)設立支行。其中,上海分行管轄區域為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濟南分行下轄山東、河南兩省。
今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劃單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務量大的地區,可根據工作需要,采取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3月份改革方案出來以后,我們就開始忙縣支行業務的上收事宜。”一位地方央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標牌取代“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央行的分支機構改革醞釀已久。
隨著國家金融監管體制的不斷變革,央行的大區分行制度漸漸難以滿足監管的需求。南京師范大學商學院教授陶士貴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1998年底進行的央行大區分行改革當時是為了應對東南亞金融危機,減少地方政府對金融工作的干預而實施的改革,初衷是好的,但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不適應性逐漸顯現出來。
由于大區行跨省管理半徑太大,在實際管理上存在無法及時有效了解各地情況的問題。“后期大區分行雖然保留,但是基本上只管所在省的央行工作。比如,廣州分行只負責廣東省范圍內的職責,深圳中心支行也不歸廣州分行管,基本上就沒有發揮出大區分行的作用。現在在制度上明確撤銷大區分行,其實是順水推舟,是基于實際情況進行的調整。”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分析稱:“央行各分支機構改革,由大分區改為省分行,主要還是提升央行金融監管效率,暢通貨幣政策傳導,同時便于跨省份監管統一調度等。”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副教授李楠告訴記者:“本次撤銷大區分行,設立31個省級分行,以及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等市級分行,不再保留縣級支行,同時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統一規范管理,有助于在適應各省市經濟發展情況的前提下,進一步增強央行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央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干預。同時,剝離央行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職責,完善分支機構改革,有助于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陶士貴表示,此次改革是將發展和監管職能分離,避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回歸監管的正常職能。“恢復省分行也利于加強央行分支機構與當地政府、其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的溝通協調;有利于貨幣政策在各省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和實施,有利于貨幣政策目標的實現。”陶士貴表示,這將有利于金融市場效率的提升。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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