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安全生產實現“就近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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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戶端訊 (黃維婕 新法治報全媒體首席記者胡榕) 近年來,南昌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積極推動調整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執法權限,努力實現基層安全生產“就近監管”。在今年7月份,南昌縣塘南鎮開出安全生產領域首張罰單,這也是南昌市安全生產領域首張由鄉鎮一級開出的罰單。
“口頭培訓不能代替規范的安全培訓,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7月28日,在南昌縣塘南鎮一家生產模具的企業,塘南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與鎮行政執法辦公室的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復查,檢查整改情況。
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主體未按照安全生產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即安排上崗作業,且在復查時未整改到位。執法人員行使被賦予的行政執法權,對該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陶某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鄉鎮基層擁有執法權后,既可以及時對違法現象進行監管,也可以有力打擊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優化了‘屬地管理’中的‘權責相當’。”塘南鎮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胡海龍表示。
據了解,塘南鎮應急管理辦公室共承接了原縣級應急管理部門4項行政執法權限,除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進行處罰”外,其他還包括:對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進行處罰;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進行處罰;可責令停止搶奪或者聚眾哄搶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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