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殺害至親被判死緩!廣東高院發布嚴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_環球快播報
(資料圖片)
南方網訊(記者/李潤芳 通訊員/吁青 任玲霞)“6.26”國際禁毒日前夕,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懲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既涵蓋了嚴厲懲治制造、大宗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也包括依法打擊販賣“上頭電子煙”等新型毒品犯罪和因吸毒誘發的次生犯罪,體現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涉境內與境外、傳統與新型、網上與網下等相互交織下的各類毒品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打贏禁毒人民戰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堅定決心和鮮明立場。
“上頭電子煙”實為新型毒品
被告人周某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購得的電子煙煙桿、含合成大麻素的煙油、霧化器等物品,在其租住的深圳市某小區房間內組裝成“大麻電子煙”,并通過微信發布販賣信息。被告人李某某擔任周某的代理,轉售上述電子煙牟利。經查,2021年7月,李某某先后兩次向他人轉賣電子煙四支及電子煙油四瓶,電子煙油凈重2.56克。周某除向李某某出售電子煙外,還向他人出售四支及電子煙油一瓶,電子煙油凈重0.31克,并在其住處查獲電子煙油151瓶,凈重321.08克。經鑒定,涉案電子煙油均檢出合成大麻素MDMB-4en-PINACA成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多次販賣合成大麻素,數量大,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某販賣合成大麻素,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周某、李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五萬元。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近年來,添加合成大麻素或其他成癮物質的“上頭電子煙”濫用趨勢凸顯,因其外表與普通電子煙相似,吸食方式不同于傳統毒品,故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吸食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吸食后易引發肇事肇禍案件,社會危害大。本案中被告人自行組裝“大麻電子煙”并予以販賣,既是源頭性犯罪,又直接導致毒品流通,依法予以嚴懲。該案也警示廣大群眾,自覺抵制新型毒品誘惑,一些冠以“不上頭”噱頭的“煙粉”“水”“奶茶”等都可能會讓你“很上頭”,切莫以身試毒。
吸毒后殺害至親被判死緩
被告人顏某系汕尾市海豐縣的吸毒人員。2021年10月3日,被告人顏某因向父親要錢買毒品遭拒,遂將其父按壓在稻田泥水中毆打,致其被擠壓胸部合并溺水窒息死亡。顏某在逃離過程中撥打了120電話,被抓獲后如實供述罪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顏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被告人顏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顏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顏某吸食毒品后殺害至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嚴懲。
吸食毒品給吸毒者本人造成難以逆轉的身心傷害,對家庭、社會也帶來嚴重危害。吸食毒品致人行為能力失控,誘發搶劫、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是每一個社會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
關鍵詞:
相關文章
精彩推送
【天天新要聞】轉換價1港元,溢價203%!世大控股(08003.HK)擬發行3195萬港元的可轉換票據
6月25日丨世大控股()公布,2023年6月23日,公司作為發行人,與八名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