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電氣: 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思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
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的態度,
對公司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和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仔細的核查,并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發生的資金往來均屬于經營性資金往來,均根據法律、法規
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規范性要求,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資
金往來、資金占用事項。
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情況,亦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
他關聯方以其他方式變相資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健全的防范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且建立
了“占用即凍結”機制,能夠有效防止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侵害公司利益,
維護中小股東利益。
我們認為,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能夠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
部門的要求,不存在違法違規的情形。
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擔保 擔保 擔保合同 審議批準的 實際擔保 擔保債務
序號 擔保對象
類型 期限 簽署時間 擔保額度 金額 逾期情況
常州思源東芝變 連帶責 2021 年 04 月 17 874.03 萬
壓器有限公司 任保證 日 元
烯晶碳能電子科 連帶責 2023 年 06 月 10
技無錫有限公司 任保證 日
為 0 萬元。
程序,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了對外擔保存在的風險。
外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不存在與“證監發[2003]56號”文、“證監發(2005)120號”
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相違背的情形。
我們認為,公司擔保決策程序合法,沒有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獨立董事:邱宇峰、趙世君、葉鋒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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