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發三條!成都密集優化房地產政策
8月28日晚間,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成都住建”發布了4篇文章,其中3篇推文涉及房地產市場優化,這些新政從8月29日開始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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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3篇推文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樓盤搖號要求、無房家庭認定、現房銷售細則等內容。其中關于無房家庭認定標準的調整,被認為是全國比較早放寬首套房認定標準的政策。
144平方米以上房源不再搖號
根據成都本次發布的《關于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達到“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或者“取得現售備案意見”條件的項目,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
在此之前,成都無需公證搖號的房源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首次開盤的“雙限地”項目及其后續批次房源;二是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三是登記購房人數在房源數2倍以內的房源。本次新政中下調了面積方面的要求。
另外,無房居民家庭認定標準也在本次政策優化中有所調整:購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記購房人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且購房家庭在成都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認定為無房居民家庭。
“新規刪除了‘前2年無住房轉讓記錄’的內容,即‘不再核查是否有房屋出售行為’。”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這一點實際上比較好地落實了住建部等部門近期對于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內容,所以成都這個政策是全國比較早放寬首套房認定標準的政策。
針對搖號政策的調整,嚴躍進認為,對于一些改善型樓盤和現房銷售來說,后續確實可以放開相關約束,讓房企針對實際情況進行銷售。此類項目本身也和穩房價、爛尾樓等內容關聯少,從這個角度看,類似放開,有助于房企更好地進行銷售,也使得企業銷售的積極性增加。
發布現房銷售細則
在近幾年成都的土拍中,曾有多次要求項目現房銷售。如今,成都的現房銷售有了更詳細的要求。
根據成都最新發布的《關于支持商品住房現房銷售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現房銷售需要滿足“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完成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完成新建住宅附屬設施設備交付使用備案手續”等條件。
在價格申報方面,對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履約協議)等未約定清水銷售價格、符合現房銷售條件的商品住房項目,開發企業可按不高于周邊“雙限地”限價水平申報清水銷售價格。其他商品住房項目按原有規定執行。
“這也是目前全國行業中首個針對現房銷售規則的具體文件,對于全行業現房銷售的流程和規則探索都有非常好的啟發。”嚴躍進認為,成都此次對于現房銷售的規則確定,具有非常細的流程和指導,有助于房企和地方政府在對此類現房銷售方面,有比較清晰的規則,利好現房銷售業務的開展。
而在現房銷售的條件和標準中,明確需要具備不動產登記和不設置抵押等規定,這也要求相關房企后續在現房銷售過程中嚴格對照此類標準,以更好獲得銷售的資格。“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現房銷售需要按‘棟’的標準進行,從這個角度看,也減少了一些房企故意捂盤,或者將好房源捂盤等暗箱操作,有助于保護購房者的權益。”嚴躍進指出。
記者了解到,在成都此次發布的《關于優化商品房銷售政務服務工作的通知》中,還對提升商品房銷售征詢效率、優化成品住宅裝修信息備案方式、合理確定預售許可最低規模、完善網簽備案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此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商品房銷售政務服務效能,營造對市場主體更加友好的發展環境。
(文章來源:中國經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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