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商家天天填表”,填不出“食品安全”| 新京報快評
▲某餐館廚師在后廚炒菜。圖/新華社
(相關資料圖)
“天天應付縣里、鎮里的不同檢查,而且要書面檢查,只能是給我們增添負擔,而對食品安全無益。”
據8月28日《人民日報》報道,讀者柳先生來信反映,一家小餐飲店店主每天苦于填寫落實食品安全工作日管控的表格,已不堪其擾。為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回應表示,將要求各地開展自查自糾,杜絕加重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負擔。對于工作推進中變形走樣、加重負擔的行為,將督促整改,堅決糾正。
食品安全大于天,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當然是十分必要的。可是,報道里出現的“商家天天填表”的情況,卻著實是“多此一舉”,正如商家所言,只能是給他們增添負擔,而“對食品安全無益”。
一個淺顯的道理是,對商家而言,有關部門將表格發給他們,進行“日報填表”,看似嚴格管理,實則商家可能只是按照要求,“隨手一填”,應付了事。如此,無論售賣數據還是經營記錄,真實性都難以保證。
尤其是,商家雖然負有確保食品安全的責任,但也不能“自己監督自己”。監督食品安全是職能部門職責所在,如果只是將相關表格“一發了之”,何來食品安全?這分明是監管部門將其職責“轉嫁”給商家。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此次回應中特別強調,針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職責,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但為減輕小微主體負擔,這一規定并不包括小餐飲店等。
因此,地方監管部門讓小餐飲店店主“天天填表”,不僅填不出食品安全,更是違規行為。而且,地方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日常監管,也不只是為了食品安全,同時也包括生產經營安全。
比如,前段時間發生的寧夏銀川燒烤店燃氣爆炸事故,就是一次提醒。假如職能部門只是把相關表格發給商家,讓其自行填報安全數據,而不是把監管檢查工作落實到現場,類似事故自然難以避免。
說到底,食品安全問題多發,生產經營者應當履行主體責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也是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重要舉措,但小餐飲店店主們“天天自己填表”就成了形式主義,暴露出部分地方在食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執行“模板化”、落實“走過場”等問題,需要及時整改、糾正。
當然,這也不是說,因地制宜、分級分類地拿出辦法來讓小餐飲店的生產經營“留痕”沒有意義,而是這種“天天填表”的形式主義,過猶不及。食品安全大于天,但“商家天天填表”填不出真正的食品安全,而需要的是日常監管工作不走樣,“無事不擾,有事真查”。
撰稿 / 郭元鵬(職員)
編輯 / 何睿
校對 /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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