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擬修法以加強對婦女的法律保護,被批“與實際情況脫節”
(資料圖片)
作為內政改革的一部分,印度政府已向議會提交三項修法議案,但能否通過以及其實際效果仍待觀察。
據英國《衛報》8月14日報道,印度政府已向議會提交了三項法案,稱這些法案將特別關注針對婦女的犯罪,并解決該國法律系統中的拖延問題。這些法案涉及對《印度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和《印度證據法》的修改,目前已提交議會委員會進一步審議,有可能于明年5月前獲得通過。
印度內政部長沙阿(Amit Shah)在11日介紹這些法案時說,現行刑法是“奴役”的象征,因為它保留了英國殖民地時期的一些殘余。“這些程序的基礎是保護英國人,而不是印度的普通百姓。它們很復雜,只是為了懲罰印度人,而印度人的觀念是為窮人伸張正義,懲罰有罪的人,”沙阿說。
在新法案中,通過向婦女許諾婚姻而獲得性服務的行為將首次被視為犯罪,并將被判處10年監禁。新法案還明確界定了“同意”的概念。不過,婚內強奸尚未被認定為犯罪。
另外,法案定義了新的罪行,如仇恨言論和暴民私刑。除了定罪本身,沙阿說,改革將縮短審判時間,加快判決速度。目前,印度的法律系統允許案件的無限延期。目前,法院積壓了4700萬件案件。一些案件中,謀殺案受害者的親屬在審判結束前就已去世,甚至證人在作證前就已年老去世。因為案件審理的延誤,加上警方取證方法不當,導致實際的定罪率約為57%,強奸案的定罪率為32%。因此,許多印度人對該國法律制度失去了信心。
“我們的目標是將定罪率提高到90%。每個印度人將最多在三年內得到公正的審判。”沙阿告訴議員們。
新法案規定,判決必須在聽取終結辯論后的30天內做出;法院在聽取另一方的反對意見后只能允許兩次延期;必須在判處七年或七年以上監禁的罪行中使用法醫證據,為此將在全國建立更多的實驗室。
印度最高法院資深律師約翰(Rebecca Mammen John)告訴《衛報》,沙阿聲稱的“全面改革”言過其實。她說,改革不過是“內務整理工作”,因為改革更多的是精簡合并法條。另外新法案“與實際情況脫節”。她問道:“幾年前,法官們被告知要在90天內結束強奸案的審判,但真的做到了嗎?”“基礎設施根本不存在。法官在哪里?法醫實驗室在哪里?即使在大城市,實驗室也積壓了大量案件。在這樣的時限內,法官怎么可能每天處理125起案件?”約翰還表示,當改革與現實脫節時,(印度人)得到的只是一個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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