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簽約流程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約流程
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程序:先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需購買的房屋;然后訂立商品房的預售合同;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最后由賣方在約定的期限內依法轉移房屋的所有權給買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資料圖)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二、房屋買賣合同該注意哪些重要法律要點
找法網提醒您,房屋買賣合同該注意以下重要法律要點:
1.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3.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4.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8.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9.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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