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用地保障!六項新政策支持黑龍江災后重建
22日,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關于支持災后重建強化用地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開通災后重建綠色審批通道,簡化用地審批流程,主動高效服務,全力做好災后重建住房、交通、水利等各項用地保障工作。
通知結合黑龍江省實際,提出六項支持性政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用地計劃指標足額保障
通知要求,優先足額保障災后重建項目用地,所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全部由省級統籌調劑解決。足額保障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的農村村民住宅和集中安置住房用地,所需計劃指標單列,單獨組卷報批,年度內實報實銷。
簡化規劃管控審查程序
通知要求,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正式批準前的過渡期,災后重建項目符合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審查通過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的,可按規定程序辦理用地手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涉及規劃土地用途調整的,重點審查是否符合允許調整的情形,規劃土地用途調整方案可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時提交;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重點審查是否符合確需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項目范圍,省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讓論證意見可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時提交。
全力保障搶險救災緊急用地
通知要求,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臨時用地的,用后應當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不晚于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六個月內申請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全力保障災后重建用地
通知要求,涉及在原建設用地建設城鎮受災住房,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原有規劃條件和相關控制性指標,原房屋所有權人不發生變化的前提下,可以免于辦理土地手續,直接核發規劃許可手續;涉及在異地建設城鎮受災住房的,規劃選址時要避讓地質災害高風險區、蓄滯洪區、地震斷裂帶、洪澇風險易發區、采煤塌陷區等區域,確保城市安全。在原址或異地建設受災房屋,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強化增減掛鉤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對因災需要易地重建的村莊和工礦企業,鼓勵通過增減掛鉤方式保障重建用地。可邊建設邊申報,并在6個月內按規定程序完善有關報批手續;允許先建后拆,3年內完成拆舊區復墾任務,歸還周轉指標。
實施特殊的供地政策
通知要求,原址重建的受災工業項目,在不改變土地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項目容積率的,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對已出讓的工業用地或其他經營性項目用地,企業因災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土地價款的,經出讓人同意后,可適當延長繳款期限,免收相應的利息和滯納金,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記者 楊桂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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