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三輪”鑒定為摩托!昌平一送餐員肇事逃逸行拘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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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實習生 鄧菲
8月15日,在朝陽區一路口,馮某駕駛電動三輪車闖紅燈,撞上一輛電動自行車后駕車逃逸。警方于8月17日將馮某查獲。此人現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15日11時52分,馮某駕駛電動三輪車來到朝陽區安定路與安苑路路口,無視紅燈,強行通過,闖紅燈過程中,車頭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對方騎車人及乘車男童都摔在地上受傷,馮某也從車里摔了出去。而這輛三輪車在無人駕駛狀態下,還在“自動行駛”,向左繼續跑。馮某起身追車,跳了上去,之后卻并不踩下剎車,而是沿安定路向北徑直逃離現場。
接到事故報警后,朝陽交通支隊立即開展調查。因肇事三輪車無號牌且車身無任何標志,辦案人員開始調取電動三輪車來往方向的道路監控,并同時開展走訪調查。辦案人員發現,駕車人先來到一家店鋪送餐,然后駕車行至事發路口肇事逃逸后,由朝陽區一路行至昌平區科星路,之后監控線索中斷。
專案組繼續深挖,根據已掌握的車輛行駛線索,8月16日,民警走訪了事發前馮某曾短暫逗留的出發地西壩河南路,找到了他送餐的店鋪,調取店內外監控錄像并詢問該店工作人員,得知馮某是每日為該店送餐的送餐員。
8月17日上午,專案組在該店鋪內外部署警力埋伏蹲守,馮某駕駛一輛電動自行車出現后,警方在11時44分成功將他控制。面對前來抓捕的民警,馮某當場就承認了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他說,因為擔心繼續駕駛那輛電三輪會被公安機關查獲,他第二天就改為騎電動自行車送餐。
經查,馮某是昌平區某餐廳的員工,事發當天馮某駕車逃逸后便一路返回了該餐廳。馮某被抓獲歸案后,專案組在該餐廳南側將肇事的無號牌白色電動三輪車查獲。經司法鑒定,該三輪車為摩托車,屬于機動車。
各項證據顯示,馮某存在“準駕不符、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及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后逃逸”共4項違法行為。朝陽交通支隊依法對他處以2700元罰款、行政拘留19日的處罰,同時駕駛證記36分。馮某承擔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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