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和義務人的概念
一、權利人和義務人的概念
(相關資料圖)
權利人的概念是是權利主體中享有權利的一方,指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權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圍內實施某種行為的積極行為的權利,也有請求義務人履行法律義務的請求權,在義務人違反法律要求其承擔的義務時,還具有訴諸國家,要求協助保護其權利的要求保護權。
義務人的概念是利益主體中承擔義務的一方,它必須從事法律規定的一切行為,一方面必須適應權利人在法定界限內的利益主張而做出或者抑制一定的行為,或忍受國家機關采取的強制措施,另一方面有權拒絕法定界限以外的利益主張。
二、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 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義務,反之亦然:
1.法律關系中的對應關系。這種對應關系是指任何一項法律權利都有相對應的法律義務,二者是相互關聯、對立統一的。
2.社會生活中的對等關系。這主要表現在權利義務的總量是大體相等的。如果權利的總量大于義務的總量,有的權利就是虛設的;如果義務總量大于權利總量,就有特權。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二者的總量也是相等的,如債權與債務是對等、等量的。
3.功能上的互補關系。法律權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義務的積極履行。在許多情況下,不主張權利,義務人就不去履行義務。 法律義務也是法律責任,義務規范要求的作為與不作為要令行禁止。法律主體如果都能這樣對待義務,就必然有助于權利的實現,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價值選擇中的主從關系。在任何類型的法律體系中,都是既有權利又有義務的,這樣,才能通過法律對人們的社會行為進行調整。
三、權利與義務的根本區別
找法網提醒您,權利與義務的根本區別是權利主動的,義務是被動的。
具體而言,權利是主動的,是法律賦予你的以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權利從通常的角度看,權利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作為或不作為的許可、認定及保障。
一般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與義務相對應。義務是被動的,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人作為或者不作為以保證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義務是指在社會道德生活中,道德主體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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