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8月18日
南昌市教育局發布
【資料圖】
《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學地方教材有關工作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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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學地方教材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教體局、開發區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灣里管理局教體辦,各局屬學校、省屬事業單位辦學校、市管民辦學歷教育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教材〔2023〕2號)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學地方教材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3〕35號)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我市地方教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使用《美麗江西》(2022年修訂版)地方課程教材。為做好黨的二十大精神進教材工作,我省正著手對義務教育省情地方課程教材進行新編。因地方教材在每年秋季配發,為保障課前到書,我市2023年秋季學期仍使用《美麗江西》(2022年修訂版,見附件1)教材,由省教育廳免費提供給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使用。
二、逐步取消普通高中地方教材。為貫徹落實好《關于加強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中“普通高中選修課程為校本課程,不設地方課程”要求,平穩有序推進原江西省普通高中地方教材用書調整,根據教育部教材局對該文件政策解讀“可設置三年緩沖期,穩步推進各項要求落地”精神,將按年級分年度逐步取消普通高中地方教材選用,具體如下。
(一)2023年秋季學期起,原江西省普通高中地方教材作為供選用的教學材料,列入校本課程管理,由學校根據需求自愿征訂,詳見《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中選修教材目錄》(附件2)。
(二)原江西省普通高中地方教材2023年秋季學期起,高一年級不得選用地方教材,僅限高二、高三年級選用;2024年秋季學期起高一、高二年級不得選用地方教材,僅限高三年級選用;2025年秋季學期起所有普通高中年級不再選用地方教材。
三、認真做好教材選用和征訂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要求,立即規范組織開展教材選用和征訂工作,不得在下發的目錄之外另行增加任何形式的書目,不得強制學生征訂普通高中選修教材。要加強對教材選用、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相關規定選用、使用教材的中小學校嚴肅處理,責令糾正。
各縣(區)教體局務必于8月20日前將本縣(區)匯總的訂數分別報我局義教科(聯系人:胡老師 83986482)、普高科(聯系人:甘老師? 83986480)和當地新華書店。各局屬學校、省屬事業單位辦學校和市管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務必于8月20日前將本校訂單報南昌市新華書店6樓會議室(地址:八一大道102號,聯系人:張小芹 13907083318)。
來源:南昌市教育局
值班編輯:嚴佳成
值班主任:范俊杰
值班編委:鄒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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