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靈活就業人員會成為社會保險難以覆蓋的“死角”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鄭秉文
外賣小哥、網絡博主、網約車司機……伴隨著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靈活就業群體越來越龐大,但不少靈活就業者卻在社保覆蓋范圍之外,他們的權益如何保障?對此,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鄭秉文。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有什么特點?對靈活就業群體的覆蓋程度如何?
(相關資料圖)
鄭秉文:通常說的社保指的是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在內的社會保險。從覆蓋率來看,醫療保險覆蓋率超過了95%,參保人數超過13.4億人,養老保險覆蓋約10.5億人,失業和工傷保險參保人數也超兩億。
雖然社保的覆蓋率在逐步提高,但對不少靈活就業人員來說,無論是醫療和養老這樣的大險種,還是工傷、失業這樣的小險種,他們都沒能被覆蓋到。以醫療保險為例,參保人數超過13.4億人,也就是還有五六千萬人沒能被覆蓋,而這部分人大多數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也是同樣的情況。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為什么靈活就業人員會成為社會保險難以覆蓋的“死角”?
鄭秉文:一是與目前的社保制度有關,以養老保險為例,它的名義繳費率很高,但使用時間在幾十年之后,會讓有些人產生“我現在交了這么多錢,不知道未來能領取多少”的擔憂。
二是與靈活就業人員的特點有關,與正規就業者相比,靈活就業人員收入較低、工作穩定性較差、工作連續性較弱,當需要在當期消費與未來消費之間作權衡時,當下面臨的住房、醫療、教育和生活壓力讓他們更看重當下的消費,而像社保這類未來消費并不急迫,自然就被排在后面。所以在理性權衡下,他們往往會選擇不繳費,或按最低標準、最短年限來繳,且容易出現斷繳的情況。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我們的調查發現,靈活就業者參保意愿低的主要原因是參保費用高,是否可以適當降低繳費費用?
鄭秉文:以養老保險為例,目前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設定上下限,允許繳費人在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
但實際中確實有一部分靈活就業者的收入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而如果按60%的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對他們來說負擔過大。所以我個人認為,制度對低收入人群是有改革空間的,養老保險的繳納可以更靈活一些。對于實際收入低于社會平均工資60%的靈活就業人員,適度降低繳費基數,比如再設立一個40%的繳費檔次供他們選擇,同時在養老金計發公式中增設一個較低的待遇檔次,這樣既能最大限度擴大覆蓋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靈活就業群體當下的生活壓力。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靈活就業者以個人身份參保和企業給職工交的社保有什么不同?在醫療報銷和未來養老金領取上有區別嗎?
鄭秉文:主要的不同體現在繳費的費率方面。在我國,養老、醫療和失業這3項保險,是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工傷保險是由雇主單方繳納。對靈活就業者來說,由于缺少雇主,個人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時繳納的費用就會高于單位職工,要負擔包括雇主承擔的費用。比如,上海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24%,醫保的比例是11%。當然,農民工也可選擇參加老家農村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另外,失業保險是單位參保,覆蓋職工個人,不能以個人名義參保。
醫療保險報銷的比例是相同的,養老保險需要至少繳納15年才能在退休后領取養老金,至于領取多少,看的是替代率,即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退休前每月按3000元的基數繳費,與每月按9000元的基數繳費,未來的養老金待遇是有差異的,同時繳費年限不同,領取的養老金也不同。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目前的制度設計與靈活就業者參保的適配度如何?有必要為靈活就業者設置專門的參保制度嗎?
鄭秉文:對靈活就業者而言,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比工傷保險強,根據個人情況,可以選擇農村的醫療和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城鎮職工醫療和養老保險進行參保,醫療的異地報銷也越來越方便,因此沒有必要單獨建立專門的制度。適配性比較差的是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但由于靈活就業者的工作特點,很難判斷其失業和就業的狀態,因此失業保險單獨建立制度的可能性較小。
有必要單獨建立制度的是工傷保險。現在不少依托平臺的外賣員、快遞員,為了搶時間,時常面臨較高的職業傷害風險,由于缺少明確的雇主,他們無法加入傳統的工傷保險制度中。為改善制度設計,很多年前各地開始進行工傷保險改革試點,方向主要有兩個:一是在傳統的工傷保險制度里解決無雇主的問題,將平臺中虛擬的雇主實體化,另一個改革方向是傳統工傷保險覆蓋范圍不變,對靈活就業者單獨建立一個新型的商業保險,即建立新的職業傷害險,與傳統工傷保險制度并行。我個人認為,將虛擬雇主實體化是下策,這會提高平臺經濟打工人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門檻,影響雇主參加這項制度的積極性,從而產生一些道德風險,而這些風險最后會轉嫁到“打工人”身上,最終吃虧的還是普通勞動者。我傾向在商業保險中尋求改革,單獨建立一套適用于靈活就業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險制度。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那這會增加靈活就業者的負擔嗎?
鄭秉文:為靈活就業人員和平臺經濟從業人員單獨建立的職業傷害保險制度,繳費成本不會增加太明顯,大多數依托平臺從業的靈活就業人員,他們的薪酬來自訂單接收和訂單結算,在繳費方式上比較靈活,可以通過分攤到每一單中,在平臺上自動扣除一定的百分比,以很低的繳費率積少成多,形成獨立于傳統工傷制度的資金池,對個人來說負擔不會特別重。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如何提升社保制度的激勵性,有哪些改善空間?
鄭秉文:制度改革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進行參數調整,讓替代率與繳費率掛鉤得更緊密。以養老金為例,每年養老金的調整包括定額調整、傾斜調整和掛鉤調整,定額調整指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傾斜調整是向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群體進行適當傾斜,予以照顧,體現制度的再分配;掛鉤調整是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制度的激勵性。現在越來越多省份,在逐步擴大掛鉤部分,激勵參保人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另一方面是結構性的改革。在我國,養老和醫療都是統賬結合,即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適當提高養老個人賬戶在退休金領取中的比例,讓制度更有激勵性和透明性,讓個人繳的錢成為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能提升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從而調動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積極性、繳費積極性。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王志偉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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