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協議中最長的規定周期是多久
一、土地租賃協議中最長的規定周期是多久
土地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20年。土地租賃合同屬于租賃合同,所以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不過在期限屆滿之后,可以續訂租賃合同,續租該土地。在國家規定中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土地租賃合同無效的后果是什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土地租賃合同無效的后果是:
1.返還財產。找法網提醒,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后,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于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
2.折價補償。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貪任。
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后,除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況下還發生非民事性后果。
三、土地租賃合同怎么寫有法律效力
1.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2.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根據相關法律,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如該塊地為農業建設用地,租賃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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