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多少周歲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資料圖】
年滿多少周歲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年滿十八周歲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并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怎么擔責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該由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承擔責任。找法網提醒您,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侵害他人權益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
1.自然人須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依據我國民事司法實踐,判斷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鑒定確認。在不具備診斷、鑒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參照群眾公認的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認定,但應以利害關系人沒有異議為限。
2.須經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近親屬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這里所說的近親屬,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親屬等。
3.須經人民法院認定。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作出認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裁判,并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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