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欠條現在起訴還有用嗎?債權人已經死亡
2023-08-30 16:16:40 來源:找法網
一、二十年前的欠條現在起訴還有用嗎?債權人已經死亡
二十年前的欠條現在起訴不一定還有用,債權人已經死亡。借款人死亡,其欠條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即有效,可以向繼承人主張債權,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資料圖】
二、欠條起訴程序怎么走
欠條糾紛起訴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三、欠款起訴書怎么寫
欠款民事起訴狀應當載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其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訴訟請求和所依據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有證人的,載明證人姓名和住所。
找法網提醒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