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增持、獎金都成了“借款”,這家集團多名原高管陷連環訴訟!
騰邦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騰邦集團”)的多名原高管,怎么也沒有想到,離職這么長時間后,居然因為憑空而來的“借款”,被前東家告上了法庭。
最近一年多來,瀕臨破產的騰邦集團,對集團公司、下屬港股、A股上市公司(騰邦國際,300178.SZ,已退市)的十幾名前高管,發起了近三十宗民事訴訟,個別高管甚至八次被起訴。由這些訴訟衍生出來的一審、二審乃至再審案件,已經多達近五十起。
這些原高管被起訴的緣由,是在任時與鐘百勝個人的資金往來:他們為騰邦集團的股權質押提供擔保時,鐘百勝為此支付的反擔保款,被作為他們的“借款”,遭到騰邦集團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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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由鐘百勝實際承擔、高管名義出面的股票增持錢款,也被當作高管“借款”起訴;外部顧問代鐘百勝之子持有的股權,遭到司法執行后,代持人也被騰邦集團起訴,要求歸還當初的購股款;而高管七年前領到的獎金,也被騰邦集團以“借貸”為由起訴追償;甚至連高管幫鐘百勝代買的名表,都被以“借貸”未還的名義起訴……
第一財經獲悉,上述三十余起訴訟,一半以上目前一審已經判決,其中部分還經歷了二審、甚至再審。一審判決中,騰邦集團輸多贏少。
騰邦集團為何發起這些訴訟,被訴高管們說法不一。
蹊蹺的是,這些訴訟中,前高管們竟然在基本相同的時間里“缺錢”,并“不約而同”地向騰邦集團借錢;但騰邦集團沒有提供正式的借貸協議,提供的借款證據,均為無抬頭、無LOGO的《借款審批單》等內部流轉單據;且“借款”大多數超過兩年,部分“借款”超過七年未催收;其中不少案件提交的證據,存在疑似事后被篡改的痕跡。
疑問還不止于此。第一財經得悉,與訴訟相關資金流轉的付款起始點,并非騰邦集團,甚至并非“騰邦系”其他公司,而是先由幾名中間自然人轉出資金,再轉至前高管手中,或由被告再轉出至騰邦集團“指定公司”。騰邦集團主張,這些資金都屬該公司所有。
多名涉訴前高管告訴記者,沒有證據表明上述錢款來自騰邦集團,上述中間自然人的賬戶,實為鐘百勝個人控制。
部分訴訟的審理法院也在判決中提出,騰邦集團作為大型商業主體,對于財務規范管理、金錢利益應具有更高的法律意識,對于大額資金流轉不可能無因而起。
根據第一財經了解,部分被訴高管已向最高法提交申請,提出騰邦集團在上述訴訟中,存在訴訟主體和事實虛假、虛構,篡改訴訟證據等多項疑似虛假訴訟的情節,因此要求對騰邦系及其實際控制人鐘百勝,通過虛假訴訟浪費司法資源,并使被告多人陷入困境的情況進行調查。
多名前高管卷入連環訴訟
王霖(化名)是原騰邦國際副總經理。2018年9月,王霖等七名時任高管,同意以各自持有的騰邦國際未質押股票,為騰邦集團與深圳國投中盛六號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深圳國投”)的合同糾紛案件所涉的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王霖與相關高管,此后與鐘百勝簽訂了《債務確認書》和《反擔保書》。
2021年10月,騰邦集團以王霖在2019年6月,向該公司借款115萬元為由,將王霖告至深圳福田區法院。
經過法院審理,騰邦集團一審敗訴。深圳福田區法院查明,該“借款”可能與鐘百勝為時任七名高管用股票為騰邦集團提供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有關。
王霖只是擔保案中的被告之一。據記者了解,上述七名幫騰邦集團擔保的高管,除王霖外,還有兩名被告。
與前述幾人不同,騰邦集團起訴騰邦國際原高管吳南、喬某、李某斌的案由,并非“保全置換”,而是增持騰邦國際股票。
2021年12月,騰邦集團起訴吳南歸還騰邦集團欠款145萬元;2022年初,騰邦集團狀告李某斌,指出后者于2019年1月、6月,分別向其借款100萬和160萬元;再早前,騰邦國際前總經理喬某被騰邦集團起訴,追償200萬元“借款”。
吳南、喬某和李某斌均辯稱,這些資金是由鐘百勝個人支付,以他們的名義增持“騰邦國際”股票的錢款,以及員工持股計劃爆倉后的兜底補償款。
李某斌和喬某,均在一、二審時敗訴,兩人均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再審。吳南則在一審中勝訴,目前二審剛剛開庭完畢。
上述涉訴原高管中,被訴次數最多的,是騰邦集團下屬深圳市騰邦價值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騰邦價值鏈”)前董事長唐志遠。
近一年時間內,騰邦集團及鐘百勝八次將唐志遠告上法庭,案由包括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不當得利糾紛等,訴請金額超過3300萬元,唐志遠因此被凍結的資產價值超過3200萬元。而這八宗案件,又引發了后續二審、再審十幾起官司。
除了集團高管,騰邦集團新疆子公司高管、被購企業創始人、外部財務顧問,也都先后成為被告。
2023年5月,騰邦集團外部顧問徐浩被前者起訴,要求其返還代持河源農商行股權的2000多萬元“購股款”及相應利息。
徐浩告訴記者,自2017年代持以來,因這筆股權代持,他已經惹上了三起官司。2020年,深圳市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深國際)起訴他,導致房產被查封,他因心理壓力過大,導致視網膜脫落,術后左眼目前仍沒有視力。徐浩向記者出示了兩張出院記錄和手術紀錄。
受邀解困反遭討債
王霖等人在2018 年 9 月為騰邦集團擔保,起因是騰邦集團與深圳國投產生合同糾紛,被后者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
當時,整個A股正在經歷“股票質押生死劫”。早前的2018年7月,上證指數創2016年3月以來的新低。
伴隨著A股一路下跌,大股東質押觸及平倉線的風險提示頻發。融資機構處置上市公司質押股權、大股東被動減持事件,不斷挑動A股的神經。
此時,騰邦集團持有的騰邦國際股票,也已100%質押。
“一部分質押給了券商,另一部分在券商做融資融券。債主申請財產保全,凍結騰邦集團持有的騰邦國際部分股票,法院經辦保全手續的法官提前來向騰邦集團通報。當時法務總監提醒鐘老板,所持騰邦國際股份若被凍結,騰邦集團不得不對外公告。”一名高管向記者回憶。
一旦公告,騰邦國際的股價難免會受到更大沖擊。而且騰邦集團還在2017年發行了兩期債券。
騰邦集團解決危機的辦法,是央請高管們拿出手中股票,置換騰邦集團被凍結的質押物,以解燃眉之急。
在鐘百勝的請求下,七名高管拿出手中的股票、房產等資產,為其提供保全置換質押,以騰挪空間。
隨著騰邦集團債務危機越發嚴峻,騰邦國際股價一路向下,高管們對這次“義氣相救”感到不安。為此,騰邦集團和鐘百勝先后與七名高管,簽訂了《債務確認書》、股權質押協議、以及與其中六名高管簽訂《反擔保書》等多項增信措施。
2018年9月,鐘百勝與王霖、吳南等七人簽訂《債務確認書》,約定騰邦集團應按照前述資產被處置時的市場價值,向王霖等七人支付相應補償金,且騰邦集團承諾支付的賠償金不低于 5240 萬元現金。逾期不支付的,視為債務人騰邦集團的債務。
另外,鐘百勝還與王霖等六人簽訂《反擔保書》,承諾擔保人提供擔保的股票被凍結后,鐘百勝將向6名擔保人,按相應比例提供現金借款,借款金額合計不超過3000萬元。
到了2021年4月,上述高管被質押的股票,一部分被強制拍賣。但大多數股票因無人問津,無法執行。同時,2021年,騰邦集團作為債務人和被告的訴訟頻發。
面對危機重重的騰邦集團,這些高管們還沒有來得及起訴,就已經被騰邦集團陸續告上法庭。
騰邦集團起訴的案件中,外圍顧問徐浩、前高管唐志遠的情況略有不同。
徐浩介紹,2017年,鐘百勝的兒子鐘一鳴,打算入股河源農商行900萬股,因為鐘一鳴是海外身份,于是找到自己代持。
徐浩告訴記者,2019年,鐘一鳴將這部分股權,轉讓給時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孫某平。但鐘一鳴是把股權賣給孫某平,還是轉而由孫某平代持,他并不清楚。
后來,這部分股權被指定提供給騰邦集團下屬騰邦物流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最終全數被債權人深國際強制執行。
徐浩稱,今年5月,騰邦集團以騰邦物流進入預重整程序,徐浩申報了債權,將這部分股權據為已有、代持關系未能成立為由,向徐浩追索當初的購股款及相應利息,合計3000余萬元。
騰邦集團還另訴一案,起訴要求撤銷徐浩與其子的房產轉讓行為。并查封了徐浩兒子名下的房產。
2022年初和5月,鐘百勝、騰邦分別起訴唐志遠,要求其歸還“借款”200萬元、300萬元。
對于其中的200萬元,唐志遠辯稱,相關款項是2014年集團向其發放的獎金,且已時隔七年。
而另外一筆300萬元的“借款”,騰邦集團訴稱,集團高管黃某某與唐志遠“合謀”,虛構事實向騰邦集團申請支付股權款300萬元至唐志遠賬戶,并要求追加黃某某為被告。
真假借款
騰邦集團起訴前高管的訴訟,大多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卻又拿不出表明借貸合意的借款合同。
騰邦集團和鐘百勝起訴唐志遠時,多以“借款未還”為由。
在審理過程中,騰邦集團主張的上述200萬元借款,由于唐志遠提供的證辭,在一審、二審中,均被法院采信,鐘百勝兩次審理均被判敗訴。
而上述被騰邦集團追討的300萬元,唐志遠則稱,收到這300萬元后,經鐘百勝指示,已經轉給了鐘百勝的侄媳鐘燕芬。
由于證據材料和鏈條清晰,鐘百勝的訴求,在一審和二審鐘均被駁回。廣東省高院再審時,騰邦集團的訴求再次被駁回。
該案二審法院認定,若騰邦集團主張屬實,則唐志遠和黃某某涉嫌刑事犯罪,不屬于經濟糾紛。騰邦集團未查明股權轉讓事實的情況下,即提起訴訟,是浪費司法資源。
此外,2021年7月,騰邦集團還以“民間借貸”起訴唐志遠告,理由是唐志遠在2016年5月向該公司借款327萬余元。
唐志遠辯稱,當時,騰邦價值鏈計劃在新三板掛牌,鐘百勝為激勵其工作,將327萬余元轉入股東公司賬戶,使其獲得擬掛牌公司5%股權。審理過程中,一審法院判定騰邦集團敗訴,并獲得二審法院支持。
王霖等高管涉及的擔保、股份增持案件,情況也有類似之處。
騰邦集團起訴王霖的案件中,一審法院判決認為,從騰邦集團主張的借款形式來看,系以《借款審批單》的形式進行,涉案款項可能與《反擔保書》所載的“現金借款”有關。
至于案中“現金借款”,到底是單獨成立借款之意思表示,還是附屬于《反擔保書》而具有反擔保性質,一審法院認為,目前在案證據難以定論,騰邦集團需要進一步證明雙方存在單獨的民間借貸關系。
吳南則辯稱,2018 年初的一次會議上,鐘百勝要求高管增持騰邦國際股票,吳南的“任務”是增持金額 100 萬元的股份。“老板要求委托增持,而且由老板出增持款,我無奈之下才答應”。
該案一審法院認為,吳南作為騰邦集團下屬公司員工,不可避免地處于被管理的地位,由鐘百勝在《領用支票審批單》上備注“吳南作為個人借款”,不足以證明雙方的借貸合意,為此駁回了騰邦集團對這100萬元“借款”的訴請。
截至記者發稿時,該案二審剛剛開庭。
李某斌案與喬某的情況,比王霖和吳南更為復雜。
在李某斌案中,一審法院查明,李某斌離職審計中,關于涉案借款的性質,亦明確了是用于高管股票增持及參加員工持股計劃,在 2018年騰邦國際經營不佳的情況下,一審法院采信李某斌的說法,即在鐘百勝承諾兜底的情況下,李某斌才參與員工持股計劃。
在二審中,李某斌、喬某均敗訴。
二審法院認為,李某斌涉及的260萬元,如與鐘百勝存在口頭約定,屬于抽屜協議,該約定無效。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郝亞超分析,大股東兜底增持協議的效力,是此案爭議焦點,應當給予雙方充分辯論。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只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規定才構成合同無效”。大股東兜底增持,并不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林小建對記者解釋,“兜底增持”信息,屬于上市公司披露的法定義務,而不是高管的義務。
疑竇叢生的借款證據
被起訴的原高管們,多人向各級司法機關提交申請,認為騰邦集團涉嫌“虛假訴訟”——明知訴訟主體、事實、證據不屬實,仍提起民事訴訟。
騰邦集團起訴王霖的證據,是一份載有王霖簽字的《借款審批單》;起訴吳南和李某斌時,證據是一份吳南簽字的《領用支票審批單》,幾份證據,沒有單位LOGO,也未有醒目字樣顯示來自騰邦集團或騰邦系公司,且沒有騰邦集團蓋章。
“他起訴的證據《借款申請單》、《領用支票審批單》,就是文具店就可以買到的那種請款單,領用支票簽收單之類的。既沒有抬頭,也沒有logo。”吳南說。
關于在單據上的簽字,吳南解釋,“錢都是鐘百勝安排私人賬戶轉給我們,所以沒有logo,沒有抬頭的單據,我們也當作收條簽了。”
在起訴李某斌的案件,騰邦集團提供的《領用支票審批單》上,李某斌在審批單的右上角借款人處簽名。但手寫內容“李某斌個人貸款”“鐘百勝”等內容,經一審法院查明,并非李某斌所寫。
李某斌通過筆跡判斷,審批單上的相關文字,很可能是鐘百勝自己所寫。“如果這是騰邦方面后來手寫上去的,已經屬于篡改證明,構成虛假訴訟”。李某斌對記者說。
騰邦集團起訴吳南歸還的100萬借款案中,也出現了證據疑似被篡改的跡象。吳南在一審辯述中稱,《領用支票審批單》上簽名是其本人所簽,但“吳南作為個人借款”,則是鐘百勝在事后填寫的。
雖然以《借款審批單》等單據起訴的主體,大多為騰邦集團,但數份判決書均顯示,付款起點賬戶,并非騰邦集團或騰邦系公司,而是一些自然人。且上文提到的判決中,作為付款人的第三人,均未出庭作證。
比如,王霖案中,付款人為第三人李彩群;徐浩案中,付款人為范壬運、王桂芳、劉歡三名自然人;吳南案的100萬借款,付款人為范壬運,;李某斌案中,轉款人為謝威、王桂芳、張瑞蘭三名自然人。
前高管們告訴記者,上述付款人賬戶,幾乎都是鐘百勝控制的賬戶,比如,李彩群為騰邦集團員工;而范壬運是鐘百勝親戚;謝威是騰邦集團外圍關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鐘百勝通過可以控制的員工、親屬和關聯人,編造我們向騰邦集團借款的證據鏈”。”吳南說。
徐浩案中,徐浩向司法部門提交申請,認為他是替鐘百勝的兒子鐘一鳴代持,而非騰邦集團,代持款均由鐘百勝及其子控制的自然人賬戶轉出,并非來自騰邦集團。騰邦集團及鐘百勝、法務總監劉杰,應承擔訴訟主體不實的虛假訴訟責任。
針對上述系列案件,記者撥打騰邦集團實控人鐘百勝電話請求置評,但對方未接聽。
第一財經記者致電劉杰,劉杰聽到記者表明身份后,直接掛斷了電話。
高管反擊
騰邦集團起訴后,多名原高管和關聯人的房產、股票、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悉數被凍結,生活和經營受到重大影響。一些高管持有的一級市場股權投資也被凍結,案件甚至波及被投資企業,他們的股權變動、再融資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騰邦集團起訴王霖兩個月后,王霖開始反擊。2022年1月,王霖在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起訴騰邦集團,要求騰邦集團就當時提供擔保的股票原值992萬元本金做出償付,并支付330余萬元賠償金。
這992萬元的訴求,對應王霖用于為騰邦集團擔保的82.5萬股騰邦國際股份價值。當時,騰邦國際股價在12元左右。到2021年6月,其中的20.6萬股被強制執行,執行價格僅為2.3元,所得價款只有47.58萬元,而其余股票因無人問津被凍結。
負責該案一審的深圳前海合作區法院,全額支持了王霖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鐘百勝在其中381萬余元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吳南與王霖,均是騰邦集團與深圳國投債務“保全置換”的七名擔保人之一。吳南近日也已在深圳前海合作區法院起訴騰邦集團,吳南說,王霖能拿出《反擔保書》,他卻拿不出。因為鐘百勝簽給他的反擔保書,“他當著我的面,撕掉了。”
明修棧道,暗道陳倉?
對于王霖來說,即便贏得訴訟,獲償可能性也極為渺茫。2019年一系列金融產品暴雷事件以來,騰邦集團債臺高筑。
第三方可查信息顯示,截至發稿,騰邦集團本級失信信息17條,被執行人信息22條,限制消費令97條,被執行總金額超過70億元。鐘百勝被各級法院裁定失信限制高消費記錄,合計達275條。
據媒體此前報道,騰邦系債務包袱達300多億元。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騰邦集團內部債務清單,證實了這一債務規模。其中,截至2019年9月,以騰邦集團為被告的訴訟多達212起。
2020年10月曾有媒體披露,香港紅蟻集團準備作為戰略方重整騰邦集團。但其后媒體指出,紅蚊集團實為鐘百勝兒子鐘一鳴所控制,重整也隨之落空。2021年3月,騰邦集團在深圳中院啟動預重整程序,最后不了了之。
2022年6月,騰邦集團名下的A股上市公司騰邦國際退市。
據了解,此后多名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對騰邦集團進行破產清算立案,但最終未果。破產清算受阻,使得部分原高管即便反擊獲勝,獲得賠償也面臨重重困難。
第一財經得知,就在三個月前,債權人史進委托律師,向深圳中院提交騰邦集團破產申請,但卻收到了“退件通知”。
史進是喜游國旅創始人。2015年至2018年,騰邦國際收購了喜游國旅。史進告訴記者,騰邦國際支付并購款后,“騰邦欠我4億元,我又為他擔保了4億,錢從公司繞了一圈又被他借走了。我個人深陷其中十幾億,也已經到了破產邊緣。”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騰邦系“騰付通”的持有人——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破產清算,導致騰付通的支付牌照不被續展。
“支付牌照已經被取消了。鐘百勝寧愿‘捏’廢這個牌照,也不讓債權人得到清償。”騰邦集團一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根據記者了解,騰邦系還疑似存在案外轉移收入等侵害債權人的行為。
記者從權威信源了解到,騰邦系重要管理者陳萬峰,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執行法院的法警刑拘。天眼查顯示,陳萬峰是“騰邦系”30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警蹲點了十幾天,沒有抓到人,陳萬峰是鐘百勝妻子這邊的親戚”,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據記者從騰邦集團內部人士了解,陳萬峰因將位于深圳鹽田保稅區的騰邦物流園,每月數百萬的租金收入轉至騰邦體系之外,被債權人信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刑拘。信達資產該項業務的負責人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對此沒有正面回應。
不過,王霖等人并未因此打算放棄。
“我們當初給他擔保的股票,都是股權激勵來的,既交了原始本金,解鎖的時候,還交了個人所得稅。現在被強制執行了,他還要告我。”對于反擊騰邦集團的原因,王霖這樣解釋。
欄目主編:趙翰露
文字編輯:董思韻
本文作者:第一財經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蘇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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