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檢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零距離”警示教育 向非法處置冷庫廢棄菜葉“亮劍”-觀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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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曲靖市陸良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孟某、王某某涉嫌污染環境罪一案在縣法院公開宣判,以司法力量守護綠水青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行政單位、鄉鎮主要領導、村委會書記、冷鏈物流企業等190余人參加了庭審觀摩,“零距離”接受生態環境保護警示教育。
被告人孟某、王某某在縣域內一帶林地內大量非法處置冷庫的廢棄菜葉,未采取任何環保措施進行填埋、傾倒,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間,兩人非法處置廢棄菜葉達17495噸。經檢測,涉案林地內廢棄菜葉滲液坑廢水及場內土壤重金屬均超標3倍以上。
陸良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排放超過國家排放標準的污染物,已經構成了污染環境罪,依法應追究兩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保護環境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案件當庭宣判后,為回應群眾關切,確保案件辦理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檢察官以“以法治之力 守護綠水青山”為主題為觀摩人員上了一堂法治課,通過案情回顧,結合陸良產業現狀及污染防控情況,深刻剖析了在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過程中,政府、行政執法部門、黨政領導干部、黨的基層組織以及企業應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后果,以身邊案例警示教育身邊人,有效增強基層干部群眾和企業對環保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有力地震懾污染環境的犯罪分子,為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堅強的法律保障,實現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生態環境保護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藍天、碧水、凈土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陸良縣人民檢察院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加大生態環境法治保護力度,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犯罪行為。同時,將常態化組織以案釋法警示教育、一線普法等活動,提高群眾環保法治意識,在全社會營造綠色發展的濃厚氛圍,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提供更加堅強的法治保障,司法護航綠色陸良,讓陸良天更藍、水更清、地更綠、生態環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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