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活化利用,應“保護第一、開發第二”丨人民銳見
2023-08-23 18:43:51 來源:人民日報評論
(資料圖片)
斥資8億多修繕的甘肅天水古城,在商業化運營后,文保院落內進駐了諸多業態。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其中多個院落存在更改文物原貌、違規私搭亂建、業態隨意變更、審批監管缺位及消防隱患重重等問題。目前,當地已成立核查組并制定整改措施,跟蹤推進整改,并將對全市范圍內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大排查”“大整治”。
應該說,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保護利用古建筑,是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一種有效方式。但前提是,參與主體對文保單位的展示利用,必須遵照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流程,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如果任由文保院落被違規裝修、“改頭換面”,不僅會對古建筑造成不可逆的破壞,同時也將增加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一個院落、一條巷子,凝結著好幾代人的生活記憶,蘊含著跨越時間的人文信息,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
推進活化利用,必須堅持保護第一、開發第二的理念,堅決禁止破壞性開發,防止建設性破壞。尤其是對于需要進行搶救性保護的古城,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街巷街區、城鎮格局,不得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這意味著,地方管理部門要真正把文物保護和安全防范放在工作首位,不能因小失大、顧此失彼。
甘肅天水古城。圖源央視新聞客戶端客觀地說,平衡保護和利用的關系,是古城保護的難點。從設計到組織再到施工,無論在哪個環節,保護古城都得下一番“繡花功夫”。一方面要確保古城富有生命力,進行合理建設和開發,讓院落、街巷等等更好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一方面要警惕可能破壞古建的行為,比如未經主管部門許可進行不合理改造等。這就需要地方管理部門著力加強重點地段建設活動管控,以及對建筑、雕塑設計活動的引導。參與主體則要在保持建筑原有外觀風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要求,進行保護性利用。堅持以用促保,將文物的歷史文化內涵延伸到公共文化服務中,讓居民實實在在地享受古城保護的益處,才能實現保護與發展的雙贏。保護古城,為的是延續城市歷史文脈,保留城市歷史文化記憶。處理好城市建設、居民生活和文物保護的關系,古城才能“活起來”。
期待有關地方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著力解決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通過建立城市體檢、督查制度,完善社會監督等方法,真正為歷史文化遺產筑牢防護墻。在加強保護的前提下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讓古城的保護和開發形成良性循環,古城才能煥發新的活力,成為人們領略城市文化魅力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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