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商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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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經開區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商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11項支持內容,加快推進北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構建經開區“城市消費中心、區域活力消費中心、社區便民生活圈”三級商業消費空間結構,促進區域商業領域高質量發展。
根據《若干措施》,對在經開區注冊、納稅并進行統計登記,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經開區將從新建商業綜合體支持、新建連鎖門店支持等11個方面進行支持獎勵,單項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其中,首店開設支持、首店引進獎勵、首升規獎勵、夜間經濟獎勵等4項獎勵措施可通過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若干措施》的印發,將進一步利好“首店”落地發展。《若干措施》的第六條、第七條分別對首店開設、首店引進進行支持獎勵。其中,對在經開區開設的亞洲首店、中國(內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艦店、創新概念店,經市級認定為首店并獲得市級首店政策資金支持,在經開區入統且達到規模以上并納入經開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次年商品零售額或餐飲收入同比增幅不低于經開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年目標增速的,根據市級支持額度,按照1∶0.5比例予以資金支持,零售領域單個首店最高支持250萬元,餐飲領域單個首店最高支持25萬元。
《若干措施》鼓勵消費布局升級,助力“便民”“提質”。在《若干措施》中,高端餐飲品牌設店、升級獎勵,首升規獎勵,商業綜合體促消費獎勵等措施,均強調“升級”。其中,第七條顯示,對經開區內餐廳首次(不含降星情況)成功獲得“米其林”三星、二星、一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80萬元、60萬元、40萬元的獎勵資金;對經開區內餐廳首次(不含降鉆情況)成功入榜“黑珍珠餐廳指南”三鉆、二鉆、一鉆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資金,以上兩類擇優不重復支持。第十一條則支持商業主體改造提升,購物中心、百貨店實際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專業專賣店實際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且改造后經營穩定,業績良好,日均客流量、銷售額等主要經營業績高于升級改造前的,對項目進行一次性獎勵,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若干措施》還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該措施第九條對銷售額進行獎勵,并在以往獎勵基礎上新增:對已經在經開區經營的分公司變子公司的零售業、餐飲業企業,變為子公司后首個自然年度零售業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餐飲業營業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其首個自然年度銷售額(營業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支持300萬元。《若干措施》第十條則對商業綜合體促消費進行獎勵,支持區內商業綜合體主動開展促消費活動,對當季度促消費投入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當季度銷售額同比增速不低于經開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年目標增速的商業綜合體,按照其實際投入金額的5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每個商業綜合體每年申報不超過兩次。此外,《若干措施》還設立夜間經濟獎勵,對首次獲得“夜京城”特色消費地標、融合消費打卡地、品質消費生活圈市級認定或掛牌的商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并明確單個項目只能享受一項獎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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