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傷認定書不服,如何維權
2023-08-24 03:20:35 來源:法師兄
(資料圖片)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不服受理決定或者不服工傷認定決定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認定后,很多人會不服。這時,當事人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獲得更大的權益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維權:(一)自收到工傷認定書或者不受理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部門上一級勞動部門或者向勞動部門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決議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自收到工傷認定書或者不受理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勞動部門所在地基層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國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