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搬”進社區?這個“家門口法庭”很接地氣
小區里也能開庭?
近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場別開生面的庭審
在殷行街道小區內的
老年活動中心進行
日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楊浦區人民法院)首次探索了“家門口法庭”巡回審判模式,合議庭和工作人員組成移動法庭團隊至小區老年活動中心對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進行了審理,部分小區居民紛紛至現場旁聽。
案情介紹
小區建成于上世紀90年代,隨著房齡增加、樓層住戶的年齡增長,樓上老人出入不便的問題愈發明顯,于是加裝電梯成為了這棟樓老人們的一大心愿。
終于,居民等到了加裝電梯的機會,興高采烈地配合小區完成業主意見征詢等程序后,就啟動了加裝電梯事宜。然而,電梯施工單位進場測量數據、準備開始報送安全性檢測時,卻遭到了被告的阻撓,他們認為這個工程存在安全隱患、對自己的生活有影響,想方設法阻撓增設電梯工程的施工,甚至一度發生爭吵,眼見雙方矛盾越來越大,加裝電梯工程又迫在眉睫,一時無法收場,故原告憤而起訴至法院。
這是加裝電梯案中一個比較典型的案例,中高樓層居民起訴低樓層兩戶業主,要求其排除妨害、停止阻撓加裝電梯的行為。涉案居民人數較多,他們的居住地又都位于殷行街道小區同一樓棟,出于方便老百姓訴訟的考慮,楊浦區人民法院決定將法庭“搬”進社區,通過“家門口法庭”,化解小區居民的急、難、愁問題。
庭審直擊
-家門口法庭-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充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向法官訴說加裝電梯的迫切需求,并陳述了加裝電梯的全部流程以及居民代表為推動加梯工作所作出的努力。
充分表達了自己的答辯意見,其阻撓加梯主要有四點原因:一是認為其在規劃部門公示階段曾提出異議;二是認為加梯影響底層居民采光;三是認為加梯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四是認為征詢意見中的簽字同意并不是表決,應當由樓棟業主重新進行表決。
合議庭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并在原、被告同意的情況下組織雙方調解。
文字/圖片:楊琺
編輯:奚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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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觀號作者:上海楊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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