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工程支付擔保制度 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
(資料圖)
為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優化營商環境,提高誠信履約意識,切實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保證工程質量。新疆阿克蘇地區依托新疆工程建設云系統,開展工程支付擔保信息登記,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支付擔保制度落實,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一是地區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工程款支付擔保可以采用銀行保函、保險公司保險單、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函、抵押或者質押、現金等形式,鼓勵采用銀行保函、保險公司保險單等替代現金的擔保方式。
二是開展工程支付擔保信息登記。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新疆工程建設云平臺辦理承發包業務時,建設單位應準確填寫工程款支付擔保相關信息,上傳不少于工程造價10%的工程款支付擔保保函憑證。2023年7月1日起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節,依托新疆工程建設云系統,查看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信息并進行信息登記,建立工程款支付擔保檔案,檔案保留至所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
三是做好工程支付擔保監督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執行情況的監管,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理。建設單位在工程款支付擔保約定有效期內,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的,承包單位可以要求擔保人依約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應當依約履責。(阿克蘇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趙勇、苗芹)
關鍵詞: